法律咨询

我在一个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子,全款买房。 在买房之前,我打电话咨询过小区里面贴的小广告,然后那个人给我推荐了一套房源,同时带我去看了和那个房源一样户型的另外一套房子。但是我们之间未达成任何和销售协议,也没有任何口头购房承诺等。 后来我去售楼处咨询了关于那个贴小广告的人推荐的房源,觉得价格更合理,然后在售楼处与原房主签订了买卖协议。 然后在小区内贴小广告的那个人就开始跟我要10000元的“中介费”,并称“如果不给钱就别想在这居住,见一次打一次”。我第一次和朋友去看房子的时候就被对方带多人围殴,另外,还砸了我家的门锁等,毁坏了里面的水电。 我想咨询对方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 我去报案公安机关可否立案?之前去报案的时候,公安机关称是属于经济纠纷,不能插手,是否合法? 注明:贴小广告的人是那个小区的业主,没有任何的工商许可和经营资质,就是个人代卖。

刑事案件
2016-07-21 09: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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