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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房子,2013年买的,当时售楼处有活动首付1万是买的,合同写的满第二年付首付款全部,第二年我没钱给了售楼处4万,承诺剩下的每月还一万,而且我还给售楼处按房贷利息给了1400多利息,但是站在差一万元还没给上,好几个月了,售楼处给我打电话说再不给就起诉我,而且之前的钱都白还了,我想问一下是这样吗?售楼处有权利吗?

房产纠纷
2016-07-19 17: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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