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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13年中途是签了二个一年合同,然后签了一个三年合同最后签了一个一年合同,该合同到期后单位就不再续合同了,请问该单位应该怎样算谴散费,该单位从08年帮我买的社保

合同纠纷
2016-07-14 17:07:2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您无过错的情况下单位方要辞退你,应该付给您经济补偿金,大致应该付给您12个月的工资。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您好,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您的情况大概给十三个月的经济补偿。具体的情况,欢迎您来电咨询。
  • 去申请劳动仲裁处理。你这个应该算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
  • 您好,这三份合同具体是什么时候签的?
    追问:09年至16年、一共签了5次合同
  • 您好,您的具体要求和需求是什么?
    解答:您好,请问您有什么具体需求?
  • 给十三个月的经济补偿
  • 可以按照无固定期限主张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建议详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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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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