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工作时间,脸部受伤,留有明显疤痕可以理赔吗?
在上班工作时,同事用行车吊铁板,我路过撞在铁板伤上,将我脸部划伤,共3处,一处右眉毛边上,1厘米左右,另一处在右联中部,一处3厘米,另一处10厘米左右,后去医院治疗,报工伤了,伤口不深,没有缝合,治疗费公司向社会保障所报销了,没有去工伤鉴定,当时考虑时间长点可以恢复,但2个月过去了,没有完全恢复,且有很明显凹痕和变黑,目前看来不能恢复。但是我的脸上还留有伤疤,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来维护自己所受的伤害?我可以向公司索要赔偿吗?可以索赔多少?如果打官司我胜诉的可能大吗?现在还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吗?忘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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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是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听您描述,您应该还可以去申请工伤鉴定的。不必单位同意,您自己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就可以。至于赔偿多少要看工伤认定等级。您的伤情应该属于工伤等级的范围的。有工伤认定的话,向单位索赔会方便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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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个人申报工伤,之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再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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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那你现在可以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鉴定以后才能确认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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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