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宅基地户主是我拆迁,补偿面积1 比1置换,协议中儿媳是共同居住人,2016年4月与儿子离婚,现要求分割房产,法律有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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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依据各共同居住人对拆迁房屋建造、翻盖的贡献大小、当前居住情况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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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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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按照政策有份额,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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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会依据各共同居住人对拆迁房屋建造、翻盖的贡献大小、当前居住情况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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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拆迁协议和购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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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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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置换没有儿媳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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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协议离婚的,要是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的。孩子一般会判给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一方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是可以均分的。可以搜集对方有过错的证据,要求少分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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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婚后是否有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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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