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商品房买卖中,我先签了预登记书,并交了相应比例款项,现开发商让签合同,但他现在由于五证不齐全,我拒绝签合同(因为五证不全为其一,其二是不给办理按揭贷款,只能分期,与其初买时说法不一样),现开发商要求我退房,但钱只退所按交的,还要等退的房买出去了才能退我款。我现在想问:
1、我直接起诉好,还是同开发商沟通处理好。沟通处理如何提要求,如何来做可降低风险。
2、若我直接起诉,请问法院多长时间受理,一般多长时间有结果,如果我赢,开发商不执行,我请求强制执行,又要多长时间,你给估算一下,从头到结束需要多长时间。
3、另外,真个过程,若请你,费用需要多少,若我赢了费用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还是怎样的一种分担方式。
4、由于开发商本来就违约,再证件不齐的情况下就开始预售,我想问,是不是也可以通过房管局解决此项问题,如果通过房管局局解决不了,是不是也可以一同起诉房管局管理不力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