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和原公司(国企)签了四年合同,我做了一年就跳槽走了,因为违约金太高(3万),所以个人档案留在了原公司。现在(2006年3月)我想拿回我的档案,应该怎么办?是需要按照原合同交违约金还是需要什么手续?或者是到合同到期可以不花钱拿回档案?是不是到一定期限后我的档案应该退到什么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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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已经过了向你主张赔偿的时效了,你可以在向单位书面提出要回档案而不同意后,放心的起诉单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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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板因为工作上的事.我辞职了.她说昌我辞的公司不是公司辞的我,没有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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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问题现在可以到法院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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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仲裁不受理,给出“不受理通知书”,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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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低成本的办法还是和单位沟通一下,看单位怎么处理在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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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对,辞职也的发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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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辞职也要按照实际工作的天数支付相应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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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