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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男朋友分手了了,一个月前我借了他二万块钱,任何收据都没有,现在分手了,他就说会还,然后我所有联系方式都被他拉黑,如果他不还我,我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

债权债务
2016-06-30 19:02:3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从您阐述的情况看,如果您当时2万元是以现金方式交付男方,则在没有其他证据(比如,电话录音【男方承认借款】、其他无利害关系证人的证言【证言的证明力不高,不过可以作为间接证据】)证明存在借款事实的情况下,追回的可能性不高。如转账方式借款(需要提供您个人银行卡往来明细并加盖银行章),则追回的可能性较高。
  • 你好,走法律途径,发一封律师函或者直接起诉吧,需要可电联继续咨询
  • 建议找共同朋友协调解决。
  • 搜集证据起诉追回损失
  • 需要搜集其他证据起诉,或者报警
  • 你好,如果当时有其他在场见证人作证也可以,或者电子转账记录。没有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你借出了钱,那法院很难支持你的请求
  • 有无保存证据,比如聊天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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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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