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友分手一年多了。当初他说要做生意没有钱。我就向我的朋友东拼西凑的筹了三万六给他。他还给我写了张借条,后来分手后,他一直都没有还,向他要,他几次承诺要还却未还。诶,,,很无奈。我想用法律途径要回我的钱,看了下他当初写借条,自己都蒙了。借条内容:
本人阮祥盛于2008年2月份因做生意向苏**借叁万陆仟圆整(3600)于2009年还清!
借款人:阮祥盛
2008年2月16号
写借条时因为信任他我都没有看这些的。依这张借条能起诉他么?能拿回我的钱。因为我只是个普通的打工妹这些钱对我来说很重要的,而且还都是向别人借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