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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大三时认识了一个小的娱乐公司的老板,之后和他签订了经纪人协议,时长五年,他的代价是帮我出5首歌,以及相关的包装(服装和推广等),但这5首歌5年合约满后,我是不可以使用的,他拥有永久的版权,而我的代价是全约(即包含肖像权,演出权等所有权益)全部归他,收益按单场演出分成,他拿7,我拿3.协议违约金500万,进入公司以后,他没有为我提供保险,也没有提供基本工资。所有的收入按单场演出分成,前期每场演出只有几百块,今年是第二年,目前单场演出能做到几千一场左右,但是上半年淡季的时候演出并不多,他并没有履行承诺为我提供包装和推广,(申报购买服装两个月都没批(只是几百块的演出服)),2个月没有接到演出也不愿意按照协议为我提供借支,致使我淡季的时候没有收入根本没法正常生活,如果想和他解除协议,我应该怎么做。(之前他要我和我的搭档办舞蹈工作室,在三方协商好解散后,却不愿意把保证金返还给我们,也就是他手里还拿着我的6000块钱,以及之前派我去一间酒吧做驻场歌手的工资也没有结算给我。)

其它综合
2016-06-27 2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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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