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到期后未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102年3月30日入职,2015年3月29日合同到期,2016年6月23日因加工资事宜未谈妥,想离职.以下问题咨询:
1. 2015年4月30日至2016年6月23日能否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2.想离职应注意哪些事宜?怎么办理才能让我获得更大利益?
3.此种情况是否需要提出书面离职申请?
二.我与公司签订3年合同为劳务用工合同, 即:合同签订时约定,每3个月休假9天(含路途),实际上,每年休假天数未超过30天过(含春节休假).有考勤为证据,有如下事宜咨询:
1. 此种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2. 按考勤而言,我是否可以申请节假日期间3倍工资赔偿,周六\周日期间2倍工资赔偿?具体的赔付标准及计算方法能否告知,谢谢.
3. 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是否节假日期间也可以按3倍工资申请赔偿?
三. 按工作年限一年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我可以申请工作4年的经济补偿金还是3年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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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倍工资只可主张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2、离职程序要合法,否则很难拿到补偿。3、需要书面解除劳动合同,但证据保留是关键。4、你的情况还需要具体判断是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5、一般你这种情况虽然签订的为劳务用工合同,但存在的确是劳动关系,所以只要加班证据充分,要求加班工资是可以的。6、你的工作时间为4年3个月,可以要求4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后,强烈建议聘请律师,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本案的关键,遇到过很多当事人因为没有通过合法的程序解除劳动关系而无法获得上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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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双倍工资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另外,由于您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可能没有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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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请求2015年5月30日至2016年4月30日11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务合同就劳动合同而言保护力度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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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签的是劳务合同的话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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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劳务合同如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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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要求双倍工资,建议书面离职。可要求离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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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给你缴纳社保没,你每个月工资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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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