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承租方合同期间报工商登记一公司,今年年初通知业主不再租用厂房且将公司的法人及公司的地址也变更了,业主曾通知对方办理办理解除合同等手续,但没有得到处理。5月1日前,我已把原厂房出租给他人使用了,6月份,该公司新法人以原租赁合同原本诉上法院,要求1、解除合同;2、取回合同保证金;3、取回用电保证金。合同上写明若乙方拖欠该月租金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收回厂房,所收保证金不作退还的。请问:我应如何作答辩?

合同纠纷
2016-06-22 11:42: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提前解除租房合同要付违约金吗
7337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仍需要支付租金吗
民法典 1998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仍需要支付租金吗
承租人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怎么做
民法典 958
承租人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怎么做
租期届满后承租人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吗
民法典 767
租期届满后承租人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84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56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39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34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23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27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