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你好律师!我单位是服务性行业,由于用工较多,招聘了一名38岁厨师,结果来了二十天,突发心脏病死亡,我们这里试用期为一个月,所以没有给他上保险,请问单位需要怎样赔偿!谢谢!

劳动纠纷
2016-06-21 17:03:1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属于工亡,《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项目有丧葬费(6个月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万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623900元,2016年全国统一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职工生前工资的40%,其他供养亲属:职工生前工资的30%,孤儿、孤寡老人:职工生前工资的上述基础上增加10%)。这样算下来,需要赔偿的数额较大,建议聘请律师去调解解决,调解不成,还有其它应对策略。建议当面咨询为宜。
    另外,工伤认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看看这个厨师是否符合上述条件。
  • 在上班时间死亡,属于工伤。尽快协商解决,建议请律师完成。不然后果严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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