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公司4年了,公司只签合同,一份合同也没给我们,发工资也不给工资条,合法吗,现在公司不景气,拆了很多店,我们店也在理面,她们现要把我调店,去的地方太远,我不想去,她就说不去就算我旷工,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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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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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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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合同对工作地址有约定,你可以拒绝,公司需支付你赔偿金。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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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的内容积极录音,按您说的没劳动合同书在手中,无法确定你们的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约定了具体的工作地点。另外到很远的地方工作,你们要留有证据证明公司并未给你们任何差旅和时间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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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合同对工作地址有约定,你可以拒绝,可以主张赔偿。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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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工作地点一般合同是有约定的。如果合同已经确定了工作地点,那么变更是需要与你协商一致的,否者单位不可以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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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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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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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劳动仲裁,说明现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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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收集证据材料到劳动部门投诉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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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违法解除就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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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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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