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类情况是否属于承包,与租赁的差别何在,我应该与弟弟签订何种合同较为有利。2.如果我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时,弟弟还有没 有责任承担损失。
我与弟弟及朋友三人口头共同运营一条运输专线,每人同意按照合作时的车辆资产,三人各拥有三分之一;此协议已实际执行一年多;现因为弟弟欲退出另坐别的生意,提出了要我出承包费来经营一年时间他那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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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跑货运,应该已经挂靠到一家公司下了吧?!
从你的称述,应该先为合伙,当你弟弟推出时,可以直接买断他的份额,这样就成为你个人挂靠.
这就签转让协议(实质退伙了)
如果他不退伙,但不参与营运,实质上仍属合伙关系.不存在承包或租赁.毕竟法律上登记的车辆营运权不在你们手中.这样,发生交通事故的,作为实际所有人都必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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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并没有挂靠任何公司,我们一直是自己运营,车辆的户主都是我们自己,其中他名下两部车,我名下两部车。
2.想这种情况是否就不应该签订承包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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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的话最好办理相应过户手续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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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规定,搞运输应当挂靠在运输公司。你们没有挂靠,不知是何原因。
2、如果你所述属实,你们三人应当是合伙经营的关系。
3、因此,最好签署相关协议,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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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签订转让协议,在办理过户,可能的话请律师替你办理,会更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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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