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2016年6月7日18点17分在东莞市石龙镇**路段,因朋友没注意后面来车,打开车门挂倒电瓶车致对方轻伤,我下车保护现场并打电话报警,伤者经医院检查,医生珍断头部血肿,左肩软组织挫伤,证明在家休息三天,没开药,检查费用我已支付,863元,交警责任,任定我全责,处理我承担伤者医疗费用,及误工费,对方不签字,我车被扣,有全保,已向保险公司报案,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6-06-10 16:09: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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