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丈夫提出离婚,离婚协议是他写得,1.孩子归我,房子归我(房子是我婚前公产房一套)2.他自己提出要16.5万元3.我将2张工资卡和一个利息本给他4.男方在15日内将男方物品及户口从女方迁出。我们两个都签字和手印。现在他以户口办不出去为接口,不去办理协议离婚。请问:男方写的协议离婚书,受法律保护吗?婚前房子有没有他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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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前财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婚后财产才可以分割。协议有效,但是你也可以诉讼离婚。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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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屋没有你丈夫的份额的。没有办理离婚协议,是可以反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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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手续就不好说。如果办好手续,就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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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手续就不好说。如果办好手续,就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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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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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相互协商,也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您的权益。如您想委托律师代理本案、详细分析案情,可以致电董律师详谈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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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