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饭店工作,不想干了,我已经提前一个月打辞职了,现在辞职到月了,经理不让走,说我走工资就没有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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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到期没有给你工资,你可以主张索要,逾期不给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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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到期没有给你工资,你可以主张索要,逾期不给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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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到期没有给你工资,你可以主张索要,逾期不给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
追问:那我可以走吗,我怕不给工资,去劳动监察,用不用留什么证据比如录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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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给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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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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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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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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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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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