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在武清购买一平改房,此房有原业主,卖房第二业主,我们是第三业主。原业主与第二业主可能有纠纷。现可以办理登记改名,但是原房主不愿意配合,第二业主很难找他办手续,勉强找到已登记了,但万一改名他不出现,此事如何处理?请帮分析原业主,第二业主,第三业主在改名的手续上,每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这种情况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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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房子原来的房产证是第一业主的的名字,那么第二业主与你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权处分,这份合同很可能无效,现在第一业主愿意配合办理变更是最理想的情况,但如果他不出现,你们也很难要求他。若无法办理变更手续,你们要追究相关的赔偿责任也只能向第二业主追究,要求他返还房款并赔偿你的损失。有任何问题可以电话联系我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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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不配合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皮诉讼要求强制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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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跟你签买卖合同的相对方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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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与义务要根据双方的合同来确定,你可要求你的卖家解决问题,否则根据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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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