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某公司外聘职工(我公司职工分固定合同工,外聘工,派遣工),今年公司为职工解决住宿问题,分配了住房,可是公司为了利益,没有将分配到的房子办理过户手续。而且在协议中强行注明:若职工自动离职或者遇拆迁,拆迁补偿将属公司所有,房屋将按租赁价格从我们所交的房款中扣除。房子也将收回。我们当时为了住宿,只能签了协议,但是有张签房单上写明是“购房款”,也有打款凭证(交予公司换取了收据),请问我们可以起诉办理房产手续吗?!(该房屋原先公司给住户办理过房产证,单未过户给现在住户,即本人)
-
你好,如果你们已经按照购房合同交了全款,可以。
-
你好,最好是能携带合同与律师面谈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