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单位是个挂靠单位,我们单位没和我们签合同,但是我们的档案被单位统一放到人才代管。2004年6月老板因经济问题被捕(至今为结案),委托我全权处理单位事务,但老板娘对此事非常不满,常来单位找麻烦。2005年初,我借生孩子为由,休产假,正好把公司交给她管。但在家期间,老板娘老给我加一些莫虚有的罪名,让我交代经济问题,后来又专门请了审计公司来审计我(没审出问题),所以,7月份,我忍无可忍提出了辞职,她嘴上答应,却不让我提档案,并且停了我的各种保险直到现在。我一直希望老板回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万一会不来呢?老板娘是个混蛋,从来不讲理,请问劳动仲裁会怎么处理,我的档案怎么办?谢谢,您能给我答案吗?[em05][em05][em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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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提出辞职,单位无权扣留你的档案。可以保留她同意你离职的证明,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如果还不让提档 ,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归还你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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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律师 去见你的老板, 让他写授权委托书, 或者同意你提档案。劳动仲裁依法解决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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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既然由老板授权管理公司,只要没有撤销授权,你可以处理公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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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去法院起诉是不会被受理的,还是要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仲裁不受理,可以根据仲裁的不受理通知书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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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