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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人借钱用自己的小车价值30万作为担保抵押借款十万元借一个月利息五千元一月,我把车按说好的停在出借人指定的停车场我租金还支付了一个月的停车费,车在停车场停起这期间出借人不能动我的车。一个月到期后我和出借人说好我又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付了出借人十万一月一万的利息,再借一个月。但是我在这个月没到我就提前准备好了钱还给出借人我要拿会我的车。出借人确叫我把钱直接转到他账上他给我把车开来,我要求我见到车才给钱,结果他就没有理我也不见我。打电话他接,后来他又借钱给其他人我通过找他借钱的人找到了他,他和我协商谢了协议书也说好写好了时间把车给我开来还我我把钱还给他。哪知道那次过来他一走就找理由不在见我,开始还接电话现在完全是不理人,我车保险也到期了,也该年检了换证了。我也通过查询车辆违章纪律,查到我的车现在居然跑到黑龙江哈尔滨去了。还有违章违章了还有人在处理。这样的情况下我能不能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还有我能不能拿着我的车辆全部手续去通过处理我车子违章的人找到了我的车我把他开回来,对方如果不让开我强行开车这样算违法吗?谢谢律师给我指一条路我该怎么办现在。谢谢

其它综合
2016-05-08 11:24:4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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