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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去年12月20号在厂里加班至凌晨一点脚粿骨折,老板只付了医疗费和每月2000元的补偿,修养了2个半月后上班至今,可脚还是疼,不能用力,走路一拐一拐的,请问下我能向老板提出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16-05-09 09:30:5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这是一个必要的前提条件,工伤认定从受伤之日起算只有一年的时效,超过时效就丧失的索赔的权利。然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是否有伤残等级,有了结果就可以要求赔偿,赔偿项目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具体金额要根据等级计算。 
  • 先申请工伤认定,等康复后做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赔偿。
  • 可以的,要做鉴定。
  • 工伤
  • 建议你在事故后1年内向当地劳动局申报工伤,过期无法申报也无法获得法定工伤赔偿,然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你的情况可以构成10级伤残,总赔偿金额在7万左右。具体,建议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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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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