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公司与艺人签订经纪合同后,发现合同丢失了,经纪公司怀疑是艺人偷走了合同,但是没有证据,如果此时仲裁艺人的话,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呢?有合同扫描件无原件,无录音或者影像资料,在此期间公司曾恐吓并且威胁过艺人、并辱骂过艺人,这违法吗?算不算侵犯名誉权呢?如果此时想提出仲裁艺人,需要什么材料呢?胜算大吗?另外艺人手里有一份解除合同,公司怀疑是内部员工以公司名义与它签署的,要么就是艺人私自偷盖的公司公章、只是怀疑没有证据、此合同有效吗?公司现在想起诉艺人违约,让它赔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另外公司恐吓艺人时、有可能对方录音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