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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因心脏疾病治疗,治疗期间没有工作,自觉身体舒适后,打算重新回归工作岗位。 用人单位要求我出示健康证明,却不负责相应的昂贵健康检查费用。 我觉得用人单位是在故意刁难,拖着时间逼迫本人离职,临近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与我的劳务关系结束,将我辞退我岂不是无法得到任何赔偿? 我已经在用人单位工作八年有余,期间也有劳务合同关系,更有五保等缴纳关系。 我在工作期间提出签订劳务合同,再度确认劳务关系,用人单位搪塞过去,毕竟是一份工作,我也没有想太多就一直在职工作。 按照我的估算,我工作八年,实则劳务年限对比合同的话,可能只有六年。 我想要继续工作,是否一定要健康证明? 如果我不想继续这份工作,用人单位却在拖着我,始终要我出示证明,闲置我,我又该如何应对? 自动离职和因病辞退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前者一分没有,后者我至少能拿六年工龄等补偿。

交通事故
2016-05-05 13: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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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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