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感谢您的热心帮助。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在今年4月23日下午去重庆市***区***项目售楼部看房,并于当日签署了认购协议,交了认购定金20000元。但是收据上款项类别写的是暂收款。当天回家后,家人得知该楼盘旁有殡仪馆不同意购买此处房产。于是,我打算退房并要回所付款项。但是售楼部不同意退款。另外,置业顾问介绍楼盘过程中有一些诱导性销售行为,比如说小区会有市重点小学,接房时小区楼下会有公交车站直达****地铁站,附近会兴建A广场等。在签署协议前一直都以远洋地产的名义推销,但是认购协议上的开发商叫**地产,收据也是**地产。
请问,这种情况,我能要回认购金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