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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机动车主要责任·对方电动车次要责任。现在责任认定书,保险赔偿协议(我走的强险,第三者没用到)都签字了·对方医疗费花了5000多,其中有500元自费药,加上其他的(财产损失,护理等保险公司能报销的费用)保险公司共支付将近6000元。现在对方要求我在额外支付1600元营养费,请问合理吗?该怎么处理此事?

交通事故
2016-04-23 17:26:0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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