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我公司响应总部要求裁员,没有书面通知,也未报备工会及劳动局,口头通知裁员,我问理由,对方回答我“要考虑加班的因素”,我所属部门根本不需要加班,我自身学历、职称均符合公司留用条件。已经入职6年一个月,签过两次劳动合同,请问,公司这种行为是不是属于非法裁员?具体赔偿应该怎么算,是N*2 1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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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经济性裁员。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
(1)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企业破产法》第7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企业依法进行重整的,可以裁减人员。
(2)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发生严重困难,是指用人单位的产经营难以为继,不得不进行裁员。
(3)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企业转产,是指改变主要经营的业务,重大术革新,可能导致同样的工作只需更少的劳动者即可完成。企业转、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需要裁减人员的,必须先变更劳动合,即出于尽量少裁减人员的目的,采取减少工时、轮换工作等办法。采取上述办法后仍然需要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减人员。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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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书面辞退面通知的话,建议录音,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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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前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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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非法裁员,可要求满一年支付一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追问:非法裁员不是应该双倍赔偿吗?怎么还一倍呢?
解答:您需要有他非法裁员的证据,如果只是普通裁员的话就只支付买一年算一月工资赔偿。
追问:今天我要求提供正式的裁员文件,公司不给,我已经录音,录音涉及到他违规调岗等事宜,这可以作为依据吗?
解答:可以,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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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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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