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简介:
我与2001年3月进入一家中外合资公司任司机,一直任职至2006年1月止。
2006年1月底,公司老总找我谈话,与我终止劳资关系,即时发放了我的当月工资及代通知金(一个月工资)。2006年2月中我向公司提出补发我5年任职,每年一个月共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公司老总没有应允。理由:2005年12月一天晚上公司办公室丢失了一部手提电脑。当晚我值班(公司安排的,配合物业公司喷杀虫剂),晚上12:00左右离开公司。第二天上午老总发现失窃并报警。其间派出所找我问询过两次当晚值班的情况。案子至今没破。
我的问题:
1.公司老总以此为借口,不肯补给我经济补偿金。
事实上当初老总辞退我时,我就申明,案子没破我不能走。老总说不是因为案子的原因辞退我,是因为公司职位调整。我要求证明我的清白。老总在公司的辞退通知书上文字认可我在任职期间奉公守法,没有不良表现,是因为公司工作职位调整才与我解除劳资关系的。有其签字及公司盖章。
现在我该怎么办?能通过劳动仲裁得到我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吗?另外,这五年间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我有员工出入证明。
2.五年间公司没有给我们员工缴过社保金,我可否要求公司补缴?
请各位热心懂法的朋友们给予信息援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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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补充一个问题:电脑被盗发生的时间大概在当晚21:00至次日中午12:00间,我当天上班是从上午10:00到晚上20:00,因为公司安排值班才直落到24:00左右离开公司(配合物业公司喷杀虫剂)。公司老总现在为了逃避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求已离职的我用我应得的经济补偿金抵电脑的价款,很无耻!现在我的问题是:如果他提出电脑赔偿要求,或者上升为民事诉讼,已离职的我要赔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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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会不会因为案子没破,我有嫌疑,不支持公司赔付我的经济补偿金的要求?
昨晚我彻夜未眠,又急又恼,请各位大律师伸出援助之手,给我一些法律援助。帮我渡过迷关。先叩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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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帮帮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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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总以我是嫌疑人为接口不给,那我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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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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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9楼的问题如何解决?我想知道我可不可以拒赔!!而且是无须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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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详细谈谈吗?我很需要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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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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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没有交纳的三金单位应当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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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案件与你无关,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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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拒绝赔偿,让他通过诉讼来解决,法院会给一个公道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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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问题可以请求劳动仲裁帮助解决。
.五年间公司没有给 员工缴过社保金, 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可以举报到劳动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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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求经济补偿金可以申诉到劳动仲裁。能通过劳动仲裁得到你应得的经济补偿金。
这五年间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没有给 员工缴过社保金,可以要求公司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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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会赔偿的,你还可以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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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邓启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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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