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老人共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老人愿意将承租房留给大女儿,并于1997年将承租房转让给大女儿,正式进行了过户手续,有书面申请协议。老人现与大女儿共同生活。大儿子户口一直和老人在一起,但不共同生活。目前大儿子仍然想要继承此房子。请问在老人去世之后,由于此户口问题是否会引起房子继承的纠纷?是否有进行遗产公证的必要?

婚姻家庭
2006-02-15 20:23: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