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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抵押变更手续 银行 不同意 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8-08-03 21:21: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抵押变更必须经抵押权人即银行的同意
  • 下列情形可以申请进行房屋贷款抵押变更手续:  (一)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发生变更的,包括:  1、抵押当事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  2、变更抵押物(含部分变更);  3、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变更;  4、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债权合同要素变更;  5、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导致债务人改变的;  6、担保范围变更。  (二)同一房地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时,抵押权顺位变更的;  (三)在建工程竣工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在建工程抵押变更为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的;  (四)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变更的;  (五)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内的。  (二)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抵押权证书或者抵押登记证明(原件);  4、抵押人、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原件)。  因前条第(一)款1、2项申请变更登记的,可不提交第4项材料;  最高额抵押权变更,还应当提交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原件);  同一房地产上设立多个抵押权的,因被担保债权数额增加、担保范围变更、抵押权顺位变更、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期间变更、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后将之前债权转入最高额担保债权范围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原件)。
  • 银行抵押担保合同包括内容: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数额
    1、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权为抵押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
    2、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合计总额(具体金额的大小写)。债务履行期限(具体截止日期)。债权本金的实际金额和债务履行期限以主合同及其相关债权凭据所记载的为准。
    二、抵押担保范围
    1、本合同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和罚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抵押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主物、从物、主权利、从权利、附合物、加工物和孳息等。
    3、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不受抵押权人持有债务人及抵押人以外其他第三人任何方式的担保的影响,即无论抵押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保证金、履约保险等),抵押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抵押物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且承担担保责任不分先后顺序。
    三、抵押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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