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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发生纠纷,无法证明劳动关系,有份未交过社保局的工伤认定申请书复印件和申请书照片,工伤认定申请书原件上有么司公章,但被公司拿走了,请问这个能证明劳动关系吗。

劳动纠纷
2016-04-01 20:52:0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如果能将原件取回,则可证明存在关系。如果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或单位全部承担,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单位按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和实际支出的护理费用。另外,工伤赔偿基数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实际正常工作月份应发平均工资计算,社保赔偿的基数如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则单位要承担差额的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中,则全部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 能证明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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