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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家人买了一份保险,是养老分红,附加重大疾病,保险是15年1月份成立,16年一月份交了第二年保险费用,16年2月底我家人在医院发现食道癌,后来我申请理赔,结果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查明,我家人在11年住院做过甲状腺摘除术(甲状腺结节),说我故意不告知,拒保,并且保险金全部不退。关键是我在这家保险公司买了两份保险,14年4月份给孩子买了婚嫁保险附加重大疾病,当时业务员并没有讯问我住过院没有,15年1月我还是从这个业务员这里又购买了一份保险(本次拒保的),当时我急着上班,把我的名字签上去之后,我就上班走了,当时业务员也没有问我住过院没有,后续操作都是业务员办理的,现在我该怎么办?是走法律途径起诉,还是申请退费,还是没有办法只能认命了。现在这个业务员已经离职了。

劳动纠纷
2016-03-29 18:31:0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业务员没有问你以前是否有病,或没有明确告知你这方面内容,保险公习就应该承担责任。您最好让律师看一下你的保险单内容,看上面有无提醒或告知的内容。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未果可以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有理赔义务。
    追问:现在保险公司就说是我没有告知以前住过院,所以拒赔,上午刚和安阳市区的人打过电话,他说不能理赔!
  • 起诉保险公司,要求支付保险理赔款
    追问:起诉,是不是我需要举证,证明确实业务员没有和我说过,还需要笔迹鉴定?胜诉率高吗?
  • 具体看看合同怎么约定的?还有免除条款是否告知你?
    追问:现在保险公司就说是我没有告知以前住过院,所以拒赔,上午刚和安阳市区的人打过电话,他说不能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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