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想问一下婚姻法中是怎么规定离婚房产分配的。房子是结婚前。我父母全部出资还贷。还清了。女方要求加名字。那么加了名字。万一离婚。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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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中没有这么明确的规定,所有的问题只能依靠法官与律师对法律的适用与理解。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本身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加了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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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份额,具体看个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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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加了名字离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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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了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合婚内生活等因素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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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有一定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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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会考虑房产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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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加上女方的名字,将来一旦离婚,那么女方就可以分割该房产了,至于具体份额,就要看该房产证中有几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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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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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了名字,万一离婚,原则上平分,看双方婚姻存续时间、是否离婚过错方等确定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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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了名字,就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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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份额,具体看个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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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