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日本工厂干了6年,现在工厂要搬到总厂,严重影响到了我现在的生活和孩子的读书问题,如果不去上班了请问工厂给我们这些老员工有没有赔偿?真心咨询各位律师和关心农民工的朋友,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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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在 市内搬迁、法定代表人变换、股东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他责任;如果公司向东莞市外搬迁或有其他法定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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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条件如果确实变更对你有影响,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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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市外搬迁应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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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如果是搬迁到东莞市以外地区,劳动者不愿意随迁造成劳动关系解除,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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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