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像我在私人老板开的店面打工,没有签到合同,我们老板是开生鲜食材店的,2015年4月份开的,一起开了4家连锁店,由于老板没有经验,生意一直处在亏损状态,老板由去年10月份就开始拖欠工资,两个月的工资拖到12月底才发,像这种情况出现以后,有些人要求辞职,但由于快到年,老板强制性不允许辞职,要辞就必须等过完元宵节以后才批放人,我是2016年3月16号离职的,但是我们所有员工由1、2月份的工资都还没有发到,跟老板沟通,他总是说过两天过两天,问得多了就发皮气说别烦我,都不把员工当回事,还有,过完年强制性要求员工多上一个小时,以前应聘的时候说正常班是8个小时,现在多加一个小时也不给加班费,现在我们离职的也有几个了,都没有拿到工资,想咨询一下,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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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工会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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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们后劳动监察支队投诉,进行维权。投诉之前最好你们先找点证据,以证明你们与老板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录音方式,且最好你们几个员工一起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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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可以到劳动监察支队投诉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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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在该店工作的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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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