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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破产职工的补偿金是如何计算?我是2005年7月5白日进厂,一直从事有毒有害高粉尘高温等工作。但企业没认定我特工现在企业破产,补偿金怎么算

公司企业
2016-03-24 09:38:1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补偿金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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