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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石家庄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只规定了不允许新建改建扩建,但对于之前建好的没有做出规定,请问,之前建好的建筑怎么处理?

房产纠纷
2016-03-21 10:08: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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