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位21岁的女性员工,在一家炒面馆上班,应聘时说好的早上六点上班到下午两点半下班,下午就再不用上班,第二天早上八点半上班一直到晚上九点半下班,以此类推,这样上班只有一个月,到以后几个月我每天早上六点上班到晚上九点半下班,这样我累于是不想干了,老板骂我了,我就不想干了,他不给我发工资,这种情况如果向劳动局投诉能有胜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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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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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要有证据就可以的
追问:店里的员工都可以证明,这样可以吗。
解答:你好,可以作为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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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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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