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律师:本人祖籍江苏,现在济南工作。老家祖屋于1980年建造,共7间,其中:正屋3间,东西厢房各2间父于2015年5月去逝 , 母于2010年12去逝子女4人:兄于1988年结婚,住正屋东间,1990年与父母分家单过,未搬迁,1993年9月去逝,生有一子,与嫂单过,嫂于1998年买新房搬离祖屋。嫂自结婚后,与母一直不和,直到母去逝从未照顾过二老生活。大姐和二姐均以出嫁。本人于1995年结婚,住正屋西间,生有一女,因夫妻二人都在外地工作,故不常住。父母住东厢房。父母二人年老体弱,常年有病,平时二老住院治疗费用由我负担,因只有父有退休金(600-2000元),只能维持日常生活开支。本人每月向父母交赡养费。2014年,因父身体不好,立下遗嘱:祖屋7间由儿子我和其孙子平分继承。遗嘱交我大伯父保管并作为见证人。2015年4月,嫂和其子在父病重、意识不清期间私自带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祖屋产权过户到其孙名下,未公正,也未告知我和我的两个姐姐。祖屋的房产证一直由我保管。我现在应如何主张个人权益?父亲立的遗嘱还有效吗?祖屋过户到孙子名下合法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