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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后买了一套房,房产名是我和儿子,我现又再婚,但儿子要将他的50%产权赠送给我个人,请问,他赠送我的50%产权算不算我和现任老公的共同财产?

其它综合
2016-03-10 09:08:2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咨询。如果没有指定只赠送给您,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如希望避免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通过签订协议进行明确约定。
    以上意见仅根据您提供的资讯得出,欢迎来电咨询详细事宜,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助到您。
    追问:非常感谢律师的帮助。我还想请问,如果我孩子明确签注只赠送我一人,还需不需要我现在的老公也到现场签字?谢谢!
    解答:如果他愿意是最好,如果不愿意或者您觉得不方便他知道也可以不通知他的。房产赠与需要您儿子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其份额作变更登记,登记到您名下才算真正的赠与了。另外建议签订一份赠与协议进行确认,律师可以帮忙起草。
    追问:再次表示中心的感谢!
  • 只要明确只赠送给你个人的就可。
    追问:非常感谢!
  • 明确说明赠送给个人的话,就是个人财产。
  • 做财产协议。。。
  • 你好,赠送给你个人的就是你一个人的
  • 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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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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