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聘请一家代理公司,为我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国际PTC专利。这家代理公司接手后,又将我的代理案件转给另一家公司办理。在通过国内部分的检索后,国家专利局通知另一家代理公司,检索已通过,需要交钱,进入国际申报阶段。但,由于另一家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将我的费用没交上去,致使我的国际PCT申请优先权丧失。事后第一家代理公司又将我的专利重新申报处理。但,优先权的丧失将给我产品日后的出口带来很大的损失。恳请律师指导,我应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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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重新申报已经不能挽回损失,因为即使重新申报也很难获得授权了。建议聘请律师介入起诉与你签订代理合同的代理公司,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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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起诉要求与您签代理的合同的代理公司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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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们的协议约定他不能转委托,你可以要求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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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