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我在投资公司借款两万,但当时合同上让我写了四万,说其中两万是违约金,后来在我车上装了GPS,还给了把备用钥匙。谁知道过了几天,有次在半夜收到对方短信,说GPS出现问题,把我车拖走了去检查。之后对方就污蔑说我动了手脚,可是对方拿不出我动手脚的证据,后来他们说要车的话就拿四万去,我急的实在没办法,我也去派出所报警,但警察说这个是经济纠纷,他们不受理。我只能到处拼凑了两万五给对方,并让对方写了张收条。再后来的通话中我把通话内容录音了,录音中对方明确说明我只借款2万等内容,现在对方一直在催问我要剩下的一万五,但我确实支付不出了,我可以拒绝再支付吗?我所有的证据在法院中支持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