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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1年进超市理货员工作,最后一期合同到2016年3月3I号,在2016年1月I4曰公司在没有书面或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让我们签了因个人原因解除合同书,然后到潍坊方续签,我当时索要合同书,经理助理不给说后面解决(超市为上·下二楼,将二楼转给潍坊经营,保留一楼,本人为二楼理货员,因本人不想留在=楼到一楼领导按排保洁工作因本人不服从领导让离岗。)后来超市给按排了领取失业金。我想请教律师,在合到不到期的情况下发生这样的问题我该咋办?急!急!急!

其它综合
2016-03-03 09:36: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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