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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车在2016年2月27日在襄阳市襄城区车管所十字路口等红时被一辆同方向的一辆大巴追尾,车上5人全伤,现已用去一万多元,对方只给了6000元,认定书下来了他全责,我无责,我签字后他的车几天放出去,对方走了我问谁要药费

其它综合
2016-03-02 18:12:46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落实对方的保险公司及所缴纳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分析自己车上人员的大概费用是否在保险限额内,如果不够,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对方车辆并及时起诉。
  • 交警只是判定事故责任划分,对已之后的经济纠纷是无权处理的、找到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就直接向法院诉讼追偿、来电询
  • 你好,赵肇事者要求赔偿。
  • 可以诉讼,把保险公司也告上
    追问:如何诉讼,如何认定车上人、精神赔偿,通
  • 您好!你们伤者要做一个伤残鉴定,根据鉴定报告和你们自身的基本情况确定赔偿项目与数额,然后把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这样赔偿就会有保障。
  • 您好可以向对方主张医疗费等费用和车损费用
  • 您好!若对方买了交强险,您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付。
  • 委托律师起诉处理,对方应该有交强险可向保险公司主张。
  • 你可与对方保险公司协商,要求他们垫付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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