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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我去年十一月开始提出离职,区长以十月后不得离职为由,一直不批准,在年后一月中旬是我再次提出离职,区长说让二月一日写离职报告,二月底正式离职。后又变卦,称必须干到三月十五号,才可离职,如果干不到时间,就按旷工处理,且二月份工资全部扣除,我想问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婚姻家庭
2016-03-25 21:48: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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