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搬迁在同一个镇,员工不去,公司要赔偿吗?以什么标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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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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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劳动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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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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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在此镇,属于正常搬迁,无需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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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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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一般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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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劳动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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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