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的新房交房了,位于渝北区。但是房屋有许多批量性的质量问题。
如:1.合同上写的防盗门,开发商装的放火门
2.房屋的玻璃没有按国家规定用的经过认证的玻璃产品
3.部分房屋的结构设计有问题,实物与原设计不符,导致采光差。
等等这些批量问题。
我们想咨询一下专业人士的看法,能不能业主们保留证据,然后先去把房
有条件的先收了,业主保留继续起诉开发商的权利。过完年后,大家众筹请律
师就这些批量问题继续起诉开发商索赔。这样有部分急于入住的业主也可以先
装修自己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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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房后仍然可以主张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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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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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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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