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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有个制度是,“事假全年不超过12天,病事假累计不超过24天,没有病假条按事假算,很容易超过12天,超过天数按日工资2倍扣除”这样合法吗?我是2015年6月1日入的职,试工期3个月,可是单位10月份给我上的保险,晚上一个月,保险也不是按照基数给上的,我现在想辞职,可以要求赔偿吗?

其它综合
2016-01-27 15: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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