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在一家私企上班,之前有签过劳动合同,一年后就没有签了,我现在离职了,但从去年9月底我就开始往公司垫付电话费,员工餐费,宿舍水电费等,共计20000多元,上个月给我报销10000多,剩余的钱还不给我,请问这样合法吗?我应该怎样维权?公司会给我什么补偿呢?

劳动纠纷
2016-01-26 15:36: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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